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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2026届秋季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障论文质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参与对象分为正常毕业学生、修业年限内延期毕业学生两类,具体年级、层次及专业范围如下: 1.正常毕业学生 高起本2022级: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 2.修业年限内延期毕业学生 (1)2020级、2021级高起本: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专业延期学生; (2)2022级、2023级、2024级专升本:护理学、药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延期学生。 二、通用论文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为毕业核心考核环节,选题需贴合专业、贴合行业实际,兼具实践性与可行性,可适当结合学科热点、前沿问题。 2.论文须由学生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剽窃、代写、买卖、篡改论文等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3.所有论文需通过查重和AIGC检测,重复率≤30%,保留简版查重报告。 三、各专业专项论文要求 (一)公共事业管理 选题贴合公共管理研究方向,侧重实践应用;论文需包含研究背景、文献综述、研究设计、实证分析、对策建议、结论与研究展望等内容。可采用学术论文、调研报告、项目设计、行业分析报告等形式。 (二)药学 选题结合医药生产、科研实际问题,仅限实验类论文,不接受综述类论文,贴合行业人才培养要求。 (三)护理学 选题聚焦临床实践,突出发现、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可采用个案报告、文献综述、科研论文等多种体裁。 (四)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 1.需提交材料:专业论文+专业外文文献翻译+重复率查重+AIGC查重; 2.论文统一为文献综述,选题贴合专业实际,具备实用性、创新性; 3.外文翻译原文字符数≥15000,翻译文档格式与论文正文格式保持一致。 4.外文翻译是指找一篇本专业相关的英文期刊文献,将其翻译成中文。 四、分类型工作安排(分普通毕业、申请学位两类) (一)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学生 1.7月1日-7月10日:确定选题,结合专业实践、行业热点确定论文题目; 2.7月11日-10月31日:完成论文撰写与查重,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完成论文。在指定查重平台完成查重,查重重复率低于30%,AIGC率为中低及以下(低于30%)留存查重报告【指定查重平台将于2026年9月底前公布】; 3.11月1日-11月12日:提交全部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毕业。纸质版材料需按要求胶装打印,校本部学生直接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学生提交至所属教学点,由教学点统一汇总上报(为防止材料遗漏出现统计偏差,不接受校外教学点学生直接邮寄到校);电子版材料需在联大平台上传(上传页面将于10月开放,届时会另行通知)。 (二)申请学士学位学生 需完成申请入群、论文撰写、查重、线下答辩、终审等全部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1.7月1日-7月6日:提交学位论文申请、加入专属QQ群,在联大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加入对应QQ群,申请方式见附件1(无申请入口则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 2.7月6日-7月7日:资格审核,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及入群资格,确定学位论文参与名单; 3.7月8日-10月31日:选题、撰写论文、自查查重,指导老师对接学生确定选题,全程指导论文修改;学生需全程在毕设系统完成论文,查重重复率≤30%、AIGC率为中低及以下(低于30%),留存查重报告待老师审核; 4.11月1日-11月6日:线下论文答辩,查重合格、论文质量达标的学生,本人到校参加线下答辩; 5.11月7日-11月8日:学校统一终审查重,答辩通过后,由指导老师统一收集论文及查重报告电子版上报学院,参与省级统一查重。每人仅有两次答辩机会,两次不合格直接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6.11月8日-11月10日:核定学位名单,学院评审小组核定答辩合格名单,未入选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7.11月11日-11月14日:提交终稿材料,按学位论文格式胶装打印终稿,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论文及查重报告,逾期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五、论文格式要求 1.普通毕业毕业论文格式:详见附件2; 2.学位毕业论文格式:详见附件3。 六、重要提醒 1.论文查重合格仅代表无学术不端问题,不代表论文质量达标、不保证顺利获得学位,论文最终成绩以学校评审结果为准。 2.所有学位论文将录入国家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平台,接受后续抽检。若抽检不合格,将依规通报,并撤销已授予的学士学位,全程责任倒查,请学生严谨完成论文撰写工作。 七、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0373-7376918 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学位办及学校相关官方文件执行。 附件:学士学位授予基本条件 1.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学分达标,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课程平均成绩≥65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 2.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顺利完成毕业审核; 3.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或学校认可的全国性外语考试,达标即可); 4.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