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保障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院发〔2025〕45号)文件规定,现将2026届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提交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时间为2026年7月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完成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准予毕业。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平均成绩达到65分(含)以上,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 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或毕业考试成绩合格。 5.学位外语达标: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学校指定的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CET4/CET6/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成绩达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认定标准。 三、申请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 (一)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的必备材料 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必须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由本人使用黑色碳素墨水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工整,课程名称及成绩据实填写,不得涂改、错填;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信息须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 (二)学校已统一备档、可免交的材料 以下两项材料学校已完成统一备档,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2026 届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通过名单》,名单内的学生无需提交: 1.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具备学校认可的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CET4/CET6/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2.学位论文及毕业考试成绩相关材料; (三)特殊情况 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但未在附件2名单内的学生,须在 2026 年 6 月 4 日17:00(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前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确认,并按要求补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1.材料提交受理时间:2026 年 5 月 27日 —6 月 4 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申请材料; 2.现场办理时段: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非工作时段不予办理); 3.办理程序:须由学生本人携带全部申请材料,到校现场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所有到校办理的学生,务必提前1天向继续教育学院电话报备,未提前报备的不予现场受理。 五、其它要求 1.申请表填写须严格遵照附件 1 中的填表说明,学位外语合格 / 免考情况须按要求准确填写,不得漏填、错填; 2.如因上级政策文件调整,需变更学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将通过豫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jxjy.sqmc.edu.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豫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最新通知,请各位毕业生密切关注,避免错过相关安排。 3.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373-7376918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15号豫北医学院(平原校区)行政楼3楼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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